8月16日晚9时许,拥有4800万粉丝的网红“二驴”玩了一把大的——他在青岛市北区直播,与一女子发生激烈争吵后,女子便邀来一帮“混社会”的哥儿们,将“二驴”蒙着头一顿暴打。并且量好尺寸,扬言要挖坑活埋他。不料,直播镜头前发生的这一幕,经当地警方侦查,事件的真相却让人惊掉下巴,原来整个事件竟是网红“二驴”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场“摆拍”闹剧。假的,全是假的!
“二驴”摆拍闹剧发生后,再次引发了人们对网络舆论环境的担忧。现在网络传播的短视频,直播带货,网购,网贷,网游等令人眼花缭乱,同时,也可以说是群魔乱舞,荤素齐全。人们通过网络接收的信息,往往真假莫辨。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许多信息源的发布都为了“吸粉”和“蹭流量”, 是无视法律法规“摆拍”制造出来的。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丧心病狂地专门自编、自导、自演那些容易触动社会神经,引发社会舆情,博取社会同情的敏感事件。早在“二驴被绑架”闹剧之前,仅今年以来就发生过多起有恶劣影响的摆拍直播事件。
2023年2月23日晚,抖音用户“阜阳敏姐”在网络平台直播自己被前夫家暴的视频,引起网民关注。后来阜阳市颍州区宣传部官方微信“颍州发布”通报称,此事纯属子虚乌有,完全是自媒体注册人谭某为博取同情、吸引流量,与其前夫“摆拍”直播的。谭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同样是今年2月,自媒体博主“云南波波”自导自演多条在四川凉山做慈善的视频。真相是他在镜头前资助他人3000元,但拍完视频后就立即收回2800元。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其它还有那些什么“游客手机掉西湖要1500元打捞费”“女子输液被陌生男子拔针扎进水桶”等小视频则更多。
在流量为王的网络时代,故意制造一些惊悚、有悖常理和自我丑化、卖惨的话题,是这些网红在抖音直播中的共同特征。而“摆拍”发布的信息,本质上是在捏造没有发生过的事实,属于典型的散布谣言,放大谣言。我国宪法第35条虽然规定了,但是有边界的。网络虽然是虚拟空间,但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像“二驴被绑架”和“阜阳敏姐家暴”这种直播闹剧,根据《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属于典型的编造虚假警情,故意在信息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整个网络舆论环境看,“摆拍”问题不仅由来已久,而且呈愈演愈烈之势。更为恶劣的是,不仅存在于网络自媒体中,而且也有官媒从业人员和社会机构参与其中。人民日报前高级编辑许林就曾在博客上连载过自己《四十年新闻摄影回眸与自我批判》一文,披露了摄影记者通过摆拍制造新闻的内幕。这样的事例常常出现在领导现场调研、视察和成果汇报中。据8月21日《名城早报》报道,黑龙江省八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名养护工,就是在接受该公司“视频检查”“摆拍”时,遭遇车祸身亡。用“摆拍”制造新闻事件,不管是出于正能量还是负能量,其行为都是恶劣的。摆拍视频通过虚构场景、编造故事情节,制作的误导性、诱导性信息,已完全丧失了新闻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摆拍”现象猖獗,为何屡禁不止?很多网民在“二驴被绑架”闹剧发生后的质疑。都说要从源头上治理,可是源头又在哪里呢?前有国家《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后有2023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号称史上最严厉的抖音永久封号新规,可还是没有遏制住网络直播“摆拍”的歪风。究其原因,不是规则少,而是执行不到位,处罚不严厉。据媒体报道,网红“二驴”长期被人投诉,特别是2021年直播卖山寨手机,非法获取巨额利益,早就该依法严惩了,但他却奇妙的“活”了下来。
从社会管理法则的角度,法律是社会总管,应该去处罚那些摆拍者。但是,真正的直接管理者,应该是为他们提供直播平台的运营商。“摆拍直播”是受利益驱使,直播者为了赚钱是问题的根本。但是,提供平台的运营商没有赚钱吗?“摆拍直播”屡禁不止,是直播者成了精,还是平台运营商在放水养鱼?如果连法律都无法约束、遏制网络“摆拍直播”这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就应该考虑是否还有让其继续存在下去的必要。公安机关最终会给予“二驴”怎样的处罚,目前未见通报,但平台表示,其账号已被无限期封禁。即使“二驴”走了,如何防止三驴、四驴的出现,这才是我们要解决的问题。long8国际官方娱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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