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近日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
《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即纳税人应当依法于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申报期内申报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时缴纳的税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8.5分,官方MVP!卢卡库起飞了:1球2助攻导演4-0,率队登顶意甲
郭明錤预测iPhone 16系列首周末销量3700万台,同比降12.7%
小米 Redmi K80 / Pro 系列手机入网,搭骁龙 8 Gen 3/4 处理器
老一辈都认得#苍耳子油 终于出这种棉签装的啦!植物成分很温和,换季一定要备到家里#宝宝护理 #宝妈...龙8游戏唯一官方网站
本文由:
龙八_long8(中国)官方网站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