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的公函,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关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机动车冷却液第2部分:电动汽车冷却液(征求意见稿)》。本标准由当局新制定。自2020年以来,对于低电导率冷却液的配方技术国内外都进行了大量研究,也相应地研发和生产出成功的产品。对此,电动汽车主机厂只需对现有生产线的冷却液加注设备作出少许调整即可符合新的标准要求。但对于电动汽车冷却液生产企业而言,必须对技术工艺配方重新设计和验证,调整生产设备和管线等相关工作。同时也需要考虑目前市场上老旧冷却液产品的退出时间,电动汽车主机厂需安排在用汽车的换液计划,以及标准实施的紧迫性。为此,建议标准的过渡期定为6个月。龙8体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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